我現在每次去系辦都會帶三杯飲料,嚴格說起來非常有用,之所以帶三杯,因為我要跟系辦說「我是幫別人買,想到要過來也幫你們買個」,這是學長教我很多做人課程以來,少數被我認為非常有效果的一招,雖然本身我並不討厭這種行為,但一想到這種行為做與不做的差別,我也說不上非常喜歡這樣的感覺。
晚上心情不好,就跑去了最近常去的酒吧,其實相對於跑不同的酒吧,我更習慣於就待在一間自己喜歡的地方,不過最近進去都是一堆人在聊天,我感覺沒有人是來喝酒的,所以我每次都打開書來看,直到那些人聊完了,我剛要跟酒保聊天時,結果他的朋友又跑了進來;其實我跟酒保沒有所謂的共同話題,找他的不是同樣在做酒,就是在玩菸,或是健身,我覺得我在那邊其實沒有辦法跟任何人有共同話題,所以我很快就走了,他可能以為我在生氣,但其實我最氣的是,我沒有留在任何地方的任何理由。
因為吃太多鹹酥雞,就買了鹹水雞,我其實買鹹水雞的次數,一生只有三次,兩次還是幫別人買,吃鹹水雞也差不多只有五次,別人買的。一回來想開吃,就看到我很喜歡的youtube頻道主放上他團隊有人自殺的消息,一邊看一邊難過。
後來又看了部電影,關於這部電影的事,下一篇日記再寫。
買飲料這招很厲害~不過我也說不上喜歡或討厭~不過應該不會太常做~好像也是看關係和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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